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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导航|进出口贸易相关措施与法律服务简讯(第三期)


2023-02-27


一、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合规信息

【中国】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通 知》;商务部首次启用不可靠实体清单,列入两家美国对台军售企业;中 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就美日荷对华实施芯片禁令发表严正声明。

【美国】美国成立颠覆性技术打击工作组;美国拜登政府鼓励使用美国产 品

【欧盟】欧盟成员国对俄第十轮制裁方案未达成一致;欧盟 RASFF 通报中 国鸡蛋面、儿童餐具等不合格;欧盟宣布对俄罗斯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欧洲议会正式通过 CBAM(碳关税)【其他】日本政府今日宣布对俄石油设置价格上限;斯里兰卡将于 6 月 1 日起禁止进口几类一次性塑料制品;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全氟和多氟烷 基物质限制草案;印度考虑将 151 种技术纺织品纳入强制认证范围;印度 将强制要求为冰柜加贴能源标签;韩国修订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格;面 临外汇储备危机,巴基斯坦强行抑制进口。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

加拿大通报 1 项《医疗器械条例》修订(通报号 G/TBT/N/CAN/692);韩国通报 1 项荧光灯能效标准(通报号 G/TBT/N/KOR/1129);美国通报 1 项塑料相关措施(通报号 G/TBT/N/USA/1966)。



一、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合规信息 

中 国

(一)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 通知》

2 月 14 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 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出口管制工 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出口管 制范围”、“严格履行许可程序,遵守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合规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贸易风险”、“实施通用许可等便 利措施,便利和促进合规贸易”、“强化出口管制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加强组织落实,及时帮助解决企业诉求”七个方面作出 安排。《通知》强调,未经许可,出口经营者不得擅自出口两用物项,不 得超出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等已批准的范围出口两用物项,不得出口禁止 出口的物项。进口商、最终用户应当严格遵守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规 定,不得违规改装、改变、转移相关物项用于非民用用途,不得擅自向任 何第三方转让。《通知》还规定,对于建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 度且运行情况良好的出口经营者,商务部可以依照其申请,对特定两用物 项出口适用通用许可等便利措施,鼓励扩大合规贸易。

(二)商务部首次启用不可靠实体清单,列入两家美国对台军售企业 2 月 16 日,商务部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决定将参与对 台湾地区军售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雷神导弹与防务公司列入不可靠实 体清单,这是中方首次使用“不可靠实体清单”对两家对台军售企业实施制裁。

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意味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 出口活动;禁止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禁止两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入境等。同时还将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罚款,金额为《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实施以来各企业对台军售合同金额的两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两家公司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屡次 对台实施军售,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安全,严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 整。中方将两家公司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相应措施,是依法采取的 正常执法行为。

该发言人同时表示,《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严格限定 的,不会随意扩大范围,广大外商投资企业没有必要担心。中国将以更大 力度欢迎世界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以更大力度建设市场化、法治化、 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三)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就美日荷对华实施芯片禁令发表严正声明 2 月 15 日,就美日荷限制向中国出口相关芯片制造设备,中国半导体

行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发表严正声明。据海外媒体报道,美国、荷兰、日本三国政府达成协议,将对中国芯片制造施加新的设备出口管制和限制。此举如果成为现实,在对中国半导 体产业造成巨大伤害的同时,也将对全球产业及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伤 害,对全球最终消费者的利益造成长期伤害。

声明指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反对这一破坏现有全球半导体产业生 态的行为。协会强调,此举如果成为现实,在对中国半导体产业造成巨大 伤害的同时,也将对全球产业及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对全球最终消 费者的利益造成长期伤害。

协会表示,半导体是全球数字基础设施的核心,是全人类消除数字鸿 沟的前提,更是现代社会民生保障的基础。半导体产业是一个全球化的产 业,长期以来高度依赖全球分工与合作。在声明中,协会向全球半导体产 业界及学术界、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全体会员单位发起呼吁和号召。



美国

(一)美国成立颠覆性技术打击工作组

2 月 16 日,美国司法部网站消息显示,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商务部正式 发起“颠覆性技术打击部队”(Disruptive Technology Strike Force)。

该项目在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和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的领 导下,打击部队将汇集政府各部门的专家,包括联邦调查局(FBI)、国 土安全调查局(HSI)和全美 12 个大都市地区的 14 个美国检察官办公室, 以保护美国的关键技术资产不被外国收购或使用。打击部队将由司法部国 家安全司助理司法部长马修·奥尔森(Matthew G.Olsen)和商务部工业 和安全局出口执法助理部长马修·阿克斯罗德(Matthew Axelrod)共同 领导。

新的工作机制关注的关键技术领域包括超级计算和超大规模计算、人 工智能、先进制造设备和材料、量子计算、生物科学等。拜登政府的逻辑 是,尽管这些技术具有重要的商业用途,但当这些技术被对手用于破坏性 目的时,如改进武器设计和测试中的计算,可能会威胁美国所谓的国家安 全。

这些关键技术领域与美国白宫在 2022 年 2 月 8 日发布的《关键和新 兴技术清单》(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List,简称 CET List) 基本符合。2022 年 8 月 9 日,拜登签署的《芯片与科学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 of 2022,简称 CSA)也强调在未来十年提供约 2000 亿美元 的科研经费,重点支持基础研究以及航空航天、能源、生物、量子计算、 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一系列关键和新兴技术研究。

其中,半导体已成为美国尤为关注的一个领域。拜登政府于 2022 年

10 月对美国的先进制程芯片和设备实施广泛的出口限制。根据该规定,美 国芯片制造商必须获得商务部的许可,才能出口那些先进人工智能计算和 超级计算的芯片。2023 年 1 月 27 日,美国、日本和荷兰在华盛顿举行的会议上达成协议,将开始限制向中国出口先进制程芯片制造设备,试图联 合阻碍中国获得先进技术的途径,阻止中国的科技进步。

美国出口管制法规的牵头执行部门是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 (BIS),该机构可以对列入《出口管制条例》(EAR)的受控物项或技术出 口到对手国家的行为进行民事处罚。现在新的工作机制将具备刑事起诉能 力并产生更强的影响力,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合规压力,企业可能 会收到传票和提供相关信息的要求。

随着美国此次明确宣布进一步加强对五大技术领域的出口管制,或许 意味着在相关领域,美国会进一步加强侦查这些技术与外国的关联性。并 且不排除美国政府未来采用更严格的手段,通过刑事等手段迫使在关键技 术上,实现与中国等国的“科技硬脱钩”。

(二)美国拜登政府鼓励使用美国产品

日经中文网 2023 年 2 月 17 日报道,美国拜登政府将强化鼓励使用美 国产品的“Buy American(购买美国产品)”政策。最新公布的是针对纯 电动汽车充电器和基础设施原材料优先使用美国造的新规。

美国政府 2 月 15 日要求纯电动汽车充电器在 2024 年 7 月之前满足制 成品的“Buy American”的条件。美国政府将推进提供补贴、在全美建设 纯电动汽车充电网的计划。如果企业要享受补贴,就必须符合优先使用美 国 产 品的 标 准 。针 对 政 府基 础 设 施投 资 要 求使 用 美 国产 品 的 “ Buy American”的规定已在美国钢铁和工业产品领域被引进。今后将扩大至木 材、光缆、玻璃和塑料等广泛建筑材料。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将发布规 定的强化方案,在 3 月中旬之前征询意见,然后转向执行。



欧 盟

(一)欧盟成员国对俄第十轮制裁方案未达成一致

2 月 22 日举行的欧盟会议上,欧盟未能就对俄新的制裁措施达成一致, 谈判已推迟至本周晚些时候。

据今日俄罗斯电视台与路透社 2 月 23 日报道,消息人士表示,当地

时间 2 月 22 日,欧盟国家未能就对莫斯科实施的第 10 轮制裁方案达成一

致。据报道,这些制裁措施原定于 2 月 22 日的欧盟会议上进行协商,欧

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曾表示该制裁计划拟在 2 月 24 日俄乌冲突爆发一 周年之际实施。

早前在 2 月 15 日,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在欧洲议会 上宣布,欧盟委员会当天正式提交第十轮对俄制裁措施。此轮制裁将涉及 100 余个个人和实体,包括俄方军事、政治和宣传人员。制裁内容包括价值超过 110 亿欧元的出口禁令,以及进一步限制军民两用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欧方建议对 47 种可用于俄罗斯武器系统(包括无人机、导弹、 直升机)的新型电子元件进行管控。据路透社报道,拟议中的欧盟对俄第 10 轮制裁内容涉及技术出口贸易禁令,重点为禁止欧盟国家向俄出口可用 于武器系统的技术设备和零部件。

此外也将禁止欧盟国家进口俄罗斯橡胶,并首次制裁第三国实体(伊 朗)。就军民两用产品出口管制,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一直向俄罗斯提供 无人机,欧盟拟将 7 家伊朗实体列入“黑名单”,禁止这些实体向俄罗斯 出口敏感产品和技术,又称今后不排除制裁更多伊朗实体或其他国家实 体。这是欧盟第一次把第三国实体添加到对俄罗斯军民两用制裁清单中。据俄罗斯电视台报道,新制裁计划中规定的出口黑名单将包括电子、 激光、无线电设备、航空电子设备、航海相机和稀土矿物,以及供纳米技 术使用的具体组件。欧盟此前已经通过了 9 轮针对俄罗斯的制裁方案,并于 2 月 21 日宣布决定将对俄制裁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

(二)欧盟 RASFF 通报中国鸡蛋面、儿童餐具等不合格

近期,欧盟 RASFF 发布预警,通报多批次自中国进口的食品和食品接 触材料不合格,主要涉及检出昆虫尸体、物质迁移等问题。具体如下:

2 月 15 日:通报来自中国的鸡蛋面检出昆虫尸体;通报中国聚酰胺接 触物质中初级芳香胺迁移超过限值(欧盟为 0.002 mg/kg- ppm)。

2 月 16 日:通报尼龙钢包检出初级芳香胺迁移(欧盟规定不得检出);通报来自中国的儿童餐具检出未经授权使用的竹纤维。

2 月 18 日:通报来自中国的冷冻海鲜混合物检出镉(欧盟规定不得检 出)。

相关出口企业需注意欧盟准入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 险。

(三)欧盟宣布对俄罗斯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

2 月 4 日,欧盟宣布,将联手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 对俄罗斯石油产品实施价格上限。根据欧盟委员会当日发布的公告,限价 令于 2 月 5 日实施,具体为对汽油、柴油、煤油等较贵石油产品设定每桶

100 美元的价格上限,对燃料油、石脑油等较便宜石油产品设定每桶 45 美 元的价格上限。

公告又指,欧盟将持续监测价格上限,未来会对价格上限进行评估并 酌情调整。这是欧盟第三度对俄罗斯祭出石油制裁。去年 6 月,欧盟宣布 禁止进口俄罗斯原油和石油产品,但暂不制裁经管道输欧的俄罗斯油品;去年 12 月,欧盟联手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对俄罗斯海

运原油实施每桶 60 美元的价格上限。针对欧盟制裁措施,俄罗斯此前表示,对俄罗斯石油设置价格上限将

导致全球油价大幅上涨;俄罗斯不会遵从价格上限,也不会向对俄限价的 国家出售石油,只会出售给那些愿意根据互惠条件合作的国家。

(四)欧洲议会正式通过 CBAM(碳关税)

2 月 9 日晚,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通过了

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的协议,此前去年 12 月欧盟组织了第四次 三方会议就碳边界调整措施计划 (CBAM),并达成了临时性的政治协议下 一步 CBAM 将在 4 月的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最终通过。CBAM 是一种旨在 解决碳泄漏问题的政策工具,当公司将其碳密集型生产转移到碳监管不那 么严格的国家时,就会发生碳泄漏。CBAM 将按照委员会的提议涵盖钢铁、 水泥、铝、化肥和电力,并扩展到氢气、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某些前 体以及一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以及类似的物品铁或钢。欧盟版的 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具体生效日期为今年 10 月 1 日。


其 他

(一)日本政府今日宣布对俄石油设置价格上限。2 月 6 日电,据日 本朝日电视台 6 日最新消息,日本政府当天宣布追加对俄制裁措施,对俄 罗斯石油产品设置价格上限,原则上当天起生效。欧盟成员国、七国集团

(G7)以及澳大利亚此前表示,已就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

(二)斯里兰卡将于 6 月 1 日起禁止进口几类一次性塑料制品。斯里

兰卡《每日镜报》2 月 14 日报道,斯内阁决定自 6 月 1 日起禁止进口、销 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成的吸管和搅拌器、盘子、杯子、勺子、刀叉、调 酒壶和假花。据悉,早在 2017 年,斯里兰卡已禁止使用非生物降解塑料 袋。

(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限制草案。2 月 7 日,丹麦、德国、芬兰、挪威和瑞典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了 一份提案,根据欧盟 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和授权)法规,计划限制 或禁止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大多数用途,包括在食品接触材料 中的用途等。该提案涵盖了大约 10000 种不同的 PFAS,这些 PFAS 被广义地定义为“至少含有一个全氟化甲基(CF3-)或亚甲基(-CF2-)碳原子(不含 任何 H/Cl/Br/I)的任何物质。该提案还包括含氟聚合物。限制提案是针对 PFAS 本身及其在其他物质、混合物和超过一定浓度的物品中成分的制造、 投放市场和使用而制定的。无论卷宗提交者是否对其进行了具体评估或在 报告中是否被提及,除非制定了特定减免条款,PFAS 的所有用途均包含在 限制提案中。ECHA 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布了该提案。计划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开始对该提案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公众咨询。

(四)印度考虑将 151 种技术纺织品纳入强制认证范围。印度《经济 时报》2 月 17 日报道,印度纺织部联合秘书 Rajeev Saxena 表示,纺织部 正在考虑出台 151 种技术纺织品的质量控制令,以遏制进口不达标产品。

纺织部将于 2 月 28 日组织各利益相关方就此议题进行磋商。技术纺织品 即产业用纺织品,是指经过专门设计、具有工程结构特点的纺织品,具有 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劳动生产率高、产业渗透面广等特点,广泛 应用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航空航天、新能源等诸多领域。印度政府一旦出台技术纺织品质量控制令,则意味着相关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印度标准,且需在印度标准局进行强制性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否则不 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五)印度将强制要求为冰柜加贴能源标签。近日,印度能源效率局(BEE)发布《2023 年能源效率局条例(冰柜)标签上显示的细节和方式)》, 宣布将冰柜(作为能效标签系统"标准和标签计划"的可选产品)转变为具 有标签义务的产品。2020 年,冰柜星级标签计划已在自愿的基础上启动, 该计划涵盖所有容量的硬顶和玻璃柜式冰柜,需符合 IS 302-2-24 的安全 要求和 IS 7872 的能源性能要求。星级标签计划由 BEE 能源效率局根据 2001 年《节能法》制定,并作为其任务的一部分开展实施。BEE 迄今已涵盖近 30 种电器设备,其中空调、配电变压器、冰箱等为强制认证。BEE 认证需 知:印度 BEE 认证需要进行公司注册,产品测试与产品注册。其中产品测试的周期并不长,但是公司注册及产品注册均需要在印度本地完成,对于 国外供应商而言需要本地印度代表。


(六)韩国修订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格。2 月 14 日,韩国食药部 (MFDS)发布第 2023-11 号公告,修订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和规格。发布之日 实施。主要内容:(1)修订酶的标准。酶必须用于符合酶的相关用途,如 在食品制造和加工过程中的分解或添加,不得用于增加食品中酶含量或促 进消化;(2)合成香料物质的修订。删除一种重叠的合成香料物质、增加芬 酚等 4 种合成香料的国际通用别名;(3)修订甲基纤维素等的使用标准。将 羧甲基纤维素钙使用标准中的"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修改为"羧 甲基纤维素钠"。将羧甲基淀粉钠使用标准中的"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 素钠"修改为"羧甲基纤维素钠"。扩大蔬菜代用品甲基纤维素使用标准;(4) 海藻酸钠等 10 项成分标准检验方法及砷检验方法改进。

(七)面临外汇储备危机,巴基斯坦强行抑制进口。巴基斯坦《黎明 报》2 月 20 日报道称,巴基斯坦长期存在国际收支平衡问题,该问题在去 年加剧,该国的外汇储备下降至临界水平。截至 2 月 10 日,央行只有 32 亿美元的储备,仅够支付仅三周的进口。为了阻止美元外流,巴政府实施 了限制,只允许进口基本食品和药品,直到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救助 协议,这被视为该国避免违约的关键。业内人士表示,机械、运输进口分 别下降 47%、61%,其主要是因巴国家银行采取严格行政手段限制进口所致。经常账户赤字的缩小“不是一项成就,而是低外汇储备带来的恶果”。巴 政府为保护储备而限制进口的战略已被证明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一些行业 依赖进口投入来继续运营。



二、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

(一)加拿大通报修订《医疗器械条例》。

加拿大发布 G/TBT/N/CAN/692 号通报,修订《加拿大医疗器械条例》

(MDR)监管要求,允许继续进口和销售《关于进口和销售与 COVID-19 有 关的医疗器械第 19 号临时命令》(又被称为“第 3 次临时命令”)授权 的多种 COVID-19 医疗器械,并为这些器械提供永久性监管框架。

根据 MDR,当对设备有紧急公共卫生需求时,将保持第 3 次临时命令 监管的灵活性,为满足紧急公共卫生需求的 COVID-19 医疗器械提供快速 授权途径。当 COVID-19 医疗器械不再被视为紧急公共卫生用品时,制造 商继续进口则必须遵守其他医疗器械的一般要求。例如,获得医疗器械企 业许可证,获得符合医疗器械单一审核计划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支付相 应费用。该修正案将允许部分医疗器械在加拿大特殊进口和销售,以帮助 解决加拿大部分医疗器械短缺的问题。此外,MDR 还修订了药品和医疗器 械费用令:一旦 II 类至 IV 类 COVID-19 医疗设备不再符合紧急公共卫生 需求的定义, 就对其收取费用。对于继续满足紧急公共卫生需求的 COVID-19 医疗设备,将不收取费用。

(二)韩国通报 1 项荧光灯能效标准。

2 月 22 日,韩国贸易、工业与能源部向 WTO 通报修订《能效管理设备 法规》,通报号为 G/TBT/N/KOR/1129。本次修订内容为:荧光灯能效标准。

具体信息如下:通报成员:韩国 通报号:G/TBT/N/KOR/1129 涉及领域:能效设备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评议截止日期:2023 年 4 月 23 日

(三)美国通报 1 项塑料相关措施

2 月 14 日,美国通报了 1 项塑料相关措施。该措施根据《公共资源法》 和《装配法案》,采用了消费后回收材料、工业后再生材料、塑料材料回 收商、消费后再生塑料制造商的定义,并澄清食品级和瓶子级术语的定义;规定了饮料制造商的记录保存和合规要求以及饮料制造商、塑料材料回收 商和消费后回收塑料制造商的报告要求等。

具体信息如下:通报成员:美国 通报号:G/TBT/N/USA/1966 涉及领域:塑料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评议截止日期: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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