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电子装备及智能装备产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重要的核心基础产业之一,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高新技术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得到了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表彰和宣传电子装备及智能装备产业优秀企业杰出贡献人物,更好地凸现电子装备企业在中国信息产业中的价值和努力,提高优秀电子装备领域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吸引国内外产业界对塑造中国电子装备整体形象的关注,经深圳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深圳市智能装备产业协会共同研究决定, 表彰一批电子装备产业领域优秀工作者,并在2017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第三届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及对象:评选活动秉承面向基层,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以推动电子装备产业现代化建设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事迹的电子装备企业基层员工、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高层管理者为对象。
(二)表彰名额分配:本届“工业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细分行业平均分配名额。入围总数超出10人以上,将根据综合评分次序进行列选。
二、评选条件
工业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深化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家创造税收工作中名列前茅的;
(二)在企业生产建设和发展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在企业工业产值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
(三)所在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在业内具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的;
(四)推荐企业近三年无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记录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推荐企业在2016年度经营过程中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
工业劳动奖章候选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本职岗位上勇于开拓创新,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注重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注重劳动和谐,获得过各级政府奖励的;
(三)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或奖励的;
(四)在运营管理、绩效提升、工作中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并在公司和部门中贡献突出的;
(五)在基层工作中职业技能、工作效率、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嘉奖的;
(六)对企业忠诚度高、自身素质提升快、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受到省市级或国家级劳动模范或其他行业性先进人物称号的可优先评选;
(八)候选人2016年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无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由行业协会推荐或由所在单位职代会或企业民主推荐产生。
(二)受理申报:各单位将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报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初审:由评审工作委员会整理资料后提交评审专家组成员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四)专家现场评审: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客观性和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企业推荐资料,将邀请评委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访谈。访谈内容包括所在企业员工随机了解、本人面谈和领导层访谈。评委将对实地访谈情况进行记录,并报送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评委会最终投票依据。
(五)公众投票:投票时间为三日,公众可关注深圳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公众号进行在线投票(eei168)。
(六)结果公示: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企业报送的劳动奖章候选人基本情况、先进事迹、实地访谈记录等材料进行整理,并提交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进行最终投票选举。结果将在中国电子装备网(www.eei168.com)及微信公众号(eei168)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七)颁奖:评选结果产生后将于2017年1月初举行隆重的第三届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选活动颁奖典礼。
(八)发布及宣传:对荣获劳动奖章的获奖者将通过省内多家主流媒体配合宣传报道。
四、评选要求
(一)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评选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品德高尚、事迹先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二)上报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侯选人事迹要准确可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被推荐的劳动奖章侯选人,需填写“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审批表”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并附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审批表内要附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候选人事迹材料,主要是近年以来的先进事迹,篇幅在2000字左右。
(四)已获“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的人员,不再重复参评。
五、表彰奖励
(一)被评为劳动奖章者,由评审委员会授予“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称号,颁发奖章;
(二)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以及智传媒做报纸及杂志专栏;
(三)对获奖人物通过“智传媒”进行关于个人先进事迹采访,并在中国电子装备网官网、国家级·电子装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协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进行滚动宣传;
(四)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推荐全国、省市劳动模范或其他行业性先进人物的评选。
(五)“第三届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颁奖典礼现场播放获奖人物宣传片。
六、组织领导机构
每年一届的劳动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由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
七、时间安排
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侯选人材料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11月10日起,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委到申报企业进行为期半天的实地访谈。11月25日至27日进行网络投票环节。11月30日进行最终评委投票,获奖者名单于2016年12月1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017年初召开表彰大会。
深圳市电子装备工业劳动奖章评审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代章)
深圳市智能装备产业协会(代章)
2016年10月17日
深圳市电子装备产业协会
深圳市智能装备产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