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知识产权与国家安全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4.15
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方面的基本内容: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要维护
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加强有关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保护。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指出:“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有关知识产权的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战略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
推进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加快推进,我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的步伐持续加快,同时,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摩擦纠纷也逐渐增多,像海外知识产权壁垒、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商标被抢注和国际申请不确定性、知识产权制度被起诉等问题屡屡发生。对此,习近平指出:“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
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多领域的对外开放,在给我国带来知识产权收益的同时,也引发了日益增大的风险。习近平指出:“要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
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
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知识产权与国家安全两者间的关联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紧密都重要。在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是各国合作与竞争的焦点,也是知识产权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连接点。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守住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国门”,对于一国确保优势地位、实现多维打击至关重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时,务必要以国家安全为前提。
知识产权捍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保护,确保国家安全自主可控
国土安全是立国之基,军事安全是强国之本,知识产权为二者都构筑起坚强屏障。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将安全保卫能力提升至新的层级;在弹药研究、探月工程、军用大型运输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项目研发中,知识产权有效地为技术开发和研制起到可靠信息情报支撑和保驾护航作用。若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国土安全技术能力将受损,国家安全将成为一纸空谈,国家权益将直接受到侵害。
知识产权促进形成正当有力的制约手段,保障国家安全稳扎稳打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知识产权是经济命脉和安全的基本前提,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是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和科技安全的中坚力量。因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做好反垄断、公平竞争工作,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我国应对竞争格局深刻调整时的必然选择,是保障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把握创新领域主动权和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重要抓手。
知识产权助力跨境司法协作及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形成高效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
近年来,伴随全球科技创新进入新的密集活跃期,知识产权成为涉外民事诉讼的高发领域,也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热点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在美国不断通过单边措施和国内法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背景下,我国有必要尽快构建起符合自身发展利益的知识产权域外管辖权制度,以保障我国企业海外贸易与投资的合法利益,推动符合公平正义的国际知识产权秩序的形成。
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关键环节,持续为保障各领域国家安全“储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深刻变革之际,必须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关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为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储备能量,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拓展容量,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综合:学习中国;《求是》杂志